农行党委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7项专项治理,集中力量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已经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70个,其中,涉及党建方面制度23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方面制度11个,其他方面制度36个;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29个。整改工作紧扣2个月集中整改的时间节点,能够立行立改的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对中长期持续整改事项,均有明确的整改方案和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一是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对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领导。农行党委努力健全完善适应国有金融企业特色的管党治党体制。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及具体要求,深入开展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管党治党体制研究,注重将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三会一层”根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统一起来。
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的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取得新成效。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规范农行系统分支行党委工作运行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机制,落实集中制,加强内部监督制衡。制定《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规则》和《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规范》,推动各级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制定《党委巡视工作办法》,围绕贯彻落实“六律”,采用“一托二”或“一托三”的工作模式,实践巡视全覆盖。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构建“大党建”格局出发,围绕履行“两个责任”,制定《省市分行、子公司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主体,着重考核基层党建、班子配备、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加大考核结果挂钩运用力度,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情况问责,增强各级机构主动谋划、主动推动、主动落实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克服党建责任层层递减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层层开展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述、评、考”工作,2月3日,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直管机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47名直管机构进行述职评议考核。截至3月末,全系统“述、评、考”工作全面完成,着力解决各级党委围绕指标、利润转,不管党、不忧党的问题。
针对某分行2014年召开的34次党委会中仅2次会议议题与党建工作有关的问题,2015年该行党委加大党建工作推进力度,年内共召开党委会34次,涉及党建工作的有19次;2016年3月底前,已召开6次党委会,5次议题与党建工作有关。
四是加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结合农行实际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在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提出多项“有特色、可操作、求实效”的工作措施,党委班子每个成员还确定1个基层党建联系点,示范和督促各级党委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行在职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全行在职党员干部全部参加。制定《关于做好2016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年度学习专题、学习形式、学习时间作出统筹安排。开展青年员工思想状况调查,了解全行青年员工真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年员工的思想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业银行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党校工作要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层层举办基层党组织培训班,组建党建内训师队伍,不断加强党建教育培训工作。
五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加强系统各级机构党建工作、增强管党治党能力。加快推进网点支部建设进度,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截至2015年底,党组织建设全面覆盖所有二级支行,党员3人以上的二级支行已有96.4%单独建立党支部,今年年底前实现单独党支部全覆盖。制定《窗口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管理办法》,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制定《子公司党组织建设管理规定》,根据子公司股权结构和所在区域等特点,对新成立且符合条件设立党组织的子公司,同步设立党委,切实做到党组织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先后在符合条件的农银人寿、农银租赁两个子公司设立了党委。
针对某分行仅有65家二级支行(占比15.7%)单独成立党支部问题,总行加强督促指导,该行积极整改。截至3月末,该行已有361家(占比92.8%)单独成立了党支部。
六是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按照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农行党委的反馈意见要求,3月20日,农行党委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生活会。会议聚焦中央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完善总行党委班子成员谈心交心的常态化机制,班子成员坚持在党委会上、生活会前、日常工作中交流思想。
一是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将纪检监察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领导干部党纪行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职能部门履行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并问责。同时,退出经营管理相关议事决策的程序性监督和其他事务性监督。
制定《进一步加强农业银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一级分行监察室主任任职履责管理的意见》,把优秀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部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实施意见》,加强境外机构、境内直管子公司和总行直属机构纪检监察建设,健全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一级分行纪委专职化,对15家一级分行纪委仍未专职化的问题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起草《总行直管纪委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三是广泛收集线索,严肃查处关键环节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信访、案件大起底、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等方式,多渠道搜集案件线索,建立监察、内控、风险、审计及业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设置专岗负责受理移送的问题,建立台账登记信息,创建移送线索数据库,加强线索管理使用。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信贷审批、不良资产处置、融资租赁、广告营销、信息化建设和大额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案件(线索)、内外部监管检查移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共查找出处理不到位和未办结问题1340个,5月20日前将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总分行直接查处案件力度。起草《纪律审查工作指引》,作为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重要举措。明确总行直接查处的8类案件和一级分行直接查处的5类案件。
根据信访举报,对某省级分行原行长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针对信息化建设中科技外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对9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撤职2人,记大过4人,记过2人,警告1人,追回多支付资金672万元。
五是完善案件处置制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修订完善《案件处置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工作规程》和《责任追究工作非现场日常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各行在责任追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各行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案件线索,一经查实,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上追两级”。
一是优化总行部门设置和审批流程。组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启动机构改革工作,精简优化各级机关部门设置,厘清职能边界,重点完善三农事业部体制机制,优化对公业务组织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和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完成科技板块、上海管理部和私人银行部的优化调整工作,正在组织实施网络金融、采购管理、客服“一体化”优化调整方案。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办,制定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建立下级单位请示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并对办结情况适时进行公示;协同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正在着手制定信贷审批流程优化意见,已完成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公文会签流程优化改造。
二是切实加强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总行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要求领导干部到困难多、发展滞后和边远艰苦地区的基层行调研。设立并公开机关作风投诉电话和邮箱,对推诿扯皮、不作为、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典型案例,及时核查处理。总行机关54个部门的党组织深入开展“三深入、结对子”活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走一线、摸实情,提高总行机关服务意识和效率,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590多件。
三是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在全行组织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围绕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梳理“四风”问题线索、加大对各种“变异”问题查处力度等,在全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20家分行“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按照“及时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的整改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总行层面共出台会议费、差旅费管理等40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各分行共细化制度2439个。
四是加强对公车私用和变相发放车补的治理。下发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公车私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共发现制度建设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240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违规发放车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两家分行违规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还违规发放补助,责令违规行全部停止报销和停发相关补贴,并对29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规范各类开支行为。针对巡视发现的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修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外出活动范围和标准,严肃公务接待工作纪律。针对巡视发现的超标准职务消费等问题,制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易地任职境内总行直管员易地交通费用及周转房管理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针对巡视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明确工资性补贴发放要求,严控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并规范发放方式。
六是持续加强对违纪问题的追责力度。自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以来,全行共查处和通报违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起,处理人员364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87人。
针对某分行省行级干部利用节假日旅游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对某分行打高尔夫球问题,分别给予3名省行级干部、8名处级干部及3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2014年以来某分行虚列费用购买商业预付卡问题,共处理相关责任人122人,其中,给予记大过1人,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0人,诫勉谈线.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组织纪律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坚持以贯彻中央《干部任用条例》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顶层设计,落实中央选拔任用工作新要求新精神,制定《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总行本部处级员选拔任用实施细则》和《省市分行处及处以下员选拔任用实施细则》(选拔任用“一托二”制度),基本建立横纵结合、各有侧重的选拔任用制度体系。
三是进一步规范员亲属任职回避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员亲属回避管理的通知》,从招录、调配、提任等方面采取9条措施,从严规范员亲属回避管理,坚决避免员亲属入职“扎堆”。强调对拟任“一把手”的员,涉及违反亲属回避规定或可能影响规范履职的,任职前确保亲属岗位调整到位。加强对已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岗、有责、有考核、有监督”,防止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危害农行利益的活动;强化员工考勤和医疗期管理,对长期不在岗和病休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实现薪酬管理信息系统与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财务系统“三对接”,通过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双制约,进一步加强员工规范化管理。
四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在内部巡视中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等违规问题。明确一级分行、子公司“一把手”和纪委易地交流任职制度;员临近“退二线”时一般不安排回原籍或工作成长地担任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员兼职管理、交流轮岗、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修订《直管员请休假规定》,从严规范请休假管理。继续扎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必核”和常态化随机抽查制度,基本完成2016年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汇总工作,重点抽查核实463人;按要求完成了38名员个人有关事项查核验证工作,从严处理不如实报告和瞒报问题,已诫勉谈线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3人。坚持员任前谈话“一送四谈”,注重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手段的作用,今年以来已函询直管员28人(次)。扎实推进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3月末,已完成30378卷档案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成率99.44%;组织认定26034卷,认定完成率85.22%,6月末将全面完成审核工作。
对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与农行密切相关的16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督查重点。围绕落实国务院123次常务会议精神,确定了农行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20条措施。依托重点任务督查督办、专题调研、重点工作专报等手段,定期对中央经济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不断加大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成效的评估考核力度,考核指标涵盖服务“三农”和扶贫、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提升国际化水平、互联网金融、防控风险等方面,按年考核、按季监测,在全行通报监测和考核结果,有效引导全行的经营行为。
围绕服务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中央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业务规范发展、促进全行稳健经营方面的监督作用。在风险审计中突出对资产风险的审计,并强化对农户的审计。2016年选取10家分行深入开展风险审计,重点围绕资产业务风险、财务管理、高风险中间业务、员工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计。把新发放纳入非现场监测,实行跟踪审计,促进中央经济政策和农行信贷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是建立服务“三农”激励和约束机制。召开全行“三农”和县域业务工作会议,要求全行上下“用情、用心、用力”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把服务“三农”作为各级行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和纪律要求。每名党委成员分别挂点2-3家县支行,每年至少一次赴业务一线,了解“三农”金融需求,推动服务“三农”工作开展。建立服务“三农”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涉农、县域指标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设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惠农卡有效客户、金融扶贫、农民安家贷、水利、城镇化和“百亿百家”等具体化、特色化指标,突出服务“三农”特色。增加分行领导班子服务“三农”责任考核评价内容,对分支行年度涉农和县域投放达不到监管部门和总行目标要求的,实行领导班子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加大服务“三农”政策倾斜力度,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链农户,继续执行优惠经济资本系数;对政府增信项下的农户评级可向上推翻;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农户拨备由总行全额负担;单独匹配三农金融服务专项激励工资,直接配置到县域机构;坚持严控机关、倾斜基层一线的用人原则,满足服务“三农”一线用工需求,对长期扎根县域并且业绩突出的支行行长给予晋级激励。
二是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意见》,以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完善做实“六个单独”运行机制,即单独的资本管理、单独的信贷管理、单独的会计核算、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单独的资金平衡与运营、单独的考核激励约束。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一二级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组织架构和职能,为改进“三农”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选优配强县支行领导班子,按照20%的比例优选一批县支行增设行长助理岗位,提高县支行领导班子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是加快服务“三农”产品创新。扩大对一级分行的产品创新授权,针对各地差异化需求,完善“统分结合、分级创新”的“三农”产品创新体制,充分发挥一级分行和“三农”产品创新基地作用,已推出农地贷、油茶贷、烟农贷、农机贷、精准扶贫贷、美丽乡村贷等一大批服务“三农”的特色产品。加快“三农”拳头产品研发,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审批权限下放到一级分行,试点范围已扩大到24个省(区)、176个县。有序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去库存,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合作,推出国内首款专门针对农民群体的个人住房产品——农民“安家贷”,今年一季度新投放“农民安家贷”482亿元。
四是加大“三农”和县域投放力度。以“三农”和县域增速高于全行为标准,下达专项计划。按照增量贷存比、存量贷存比均高于50%的监管要求,安排2016年县域规模2850亿元、涉农规模2600亿元,年内新增县域占新增县域存款的比例高于50%农村党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地制宜、一行一策,分类帮扶贷存比偏低的县支行加快发展,提升支农服务能力。安排营销拓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10万户以上,新增200亿元以上;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50亿元以上;积极跟进172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全年新增水利300亿元;积极跟进第二批59个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力争全年新增500亿元以上;对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单列信贷计划,确保今年新增7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000亿元。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商谈合作成立“三农”专项建设基金,投向城镇化、农村基础设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涉农重点领域。
五是加大对县域网点建设的资源倾斜力度。加大县域电子渠道建设力度,大力布设自助银行,推广网上银行、掌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积极推广“e农管家”等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平台,加快“金穗惠农通”工程与电商金融的有效对接。努力建设以人工网点为主体,以自助网点为补充,以“金穗惠农通”工程服务点为触角,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e农管家、银讯通等在线及移动互联服务为延伸的“四位一体”县域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能力。
六是全面加强县域信贷业务管理。加强县域信贷基础管理,积极引入“政府增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与甘肃、内蒙古、吉林等省(区)政府合作,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或风险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服务“三农”。目前,这一模式已推广到19个分行,余额达到244亿元。探索大规模、小额度、标准化、简单化、程序化的“三农”信贷经营模式,针对大量分散的大众类“三农”客户,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建立三农客户授信模型,完善系统自动预授信和业务批量办理运行机制。对1亿元以上的县域大额不良客户,农户不良率超5%的县支行,总行挂牌督办压降清收。对县域法人不良余额3亿元以上的客户,由总行直接指导分行制定方案,一户一策化解风险。
七是强化农户问题整改。对冒名、顶名、多贷一用、私贷公用等不同问题,分类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无责农户不良信用记录、加强对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偿、变更承贷主体、债务平移等方式进行处置化解。组织开发农户现场管理系统和农户贷后管理辅助系统,实现借款人身份实时核查、实时录入和贷后风险的及时处置,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农户问题。截至3月末,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农户问题,已完成整改的笔数、金额占比均为99.99%。在化解风险、消除负面影响的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共处理相关责任人3693人(次)。
针对某分行违规发放农户并形成不良的问题,及时出台措施,挽回影响;采取清收、核销、诉讼、追加担保等措施,对不良进行分类处置;严肃责任追究,共处理责任人21人,其中,撤职1人,记大过5人,记过12人,警告3人。针对某分行被某公司占用并形成不良的问题,法院已判令该公司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将依法开展清收,并于4月底前完成责任追究工作。
建立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常态机制,从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案件处置、可疑信息监测、行政司法配合、宣传教育等方面强化制度性安排。全行组织开展员工日常行为排查累计502516人(次)。统一编制排查非法集资模型,3月2日至20日,组织全行综合运用审计工作平台、反洗钱系统、运营监管平台等计算机系统,对辖内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类异常交易进行全面排查。同时,针对提取的重点线家一级分行开展重点抽查。组织开展“学刑法、明底线、知敬畏”专题活动,扎实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开展网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强风险告知,提示客户远离非法集资。
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以来,农行党委对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明确了三项处置原则:一是事事有交待,对每件线索逐一分析、逐一提出拟办意见并严格按要求办理,不做暂存处置;二是规范处置方式,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运用“四种形态”思维把握和处置;三是从严执纪,对核查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核实、移送司法机关、函询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截至3月末,在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过程中,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党纪处分23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3人;给予政纪处分17人,其中开除2人,撤职8人,记大过3人,记过3人,警告1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Kaiyun官方网